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实施方案
浏览: 来源: 时间:2025-07-08 15:18:41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后两年实施方案
后两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着力解决群众“揪心事”“心头事”,按照《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实施方案〉》(叙卫办〔202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为目标,聚焦医疗机构重复检查检验、违规收费、医务人员不正之风、医保基金和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以及中医药、疾控领域等突出问题,总结运用2024年集中整治经验做法,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再开展两年集中整治工作。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强力纠风治乱,实现医疗机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得到有效惩治,顽瘴痼疾得到深度治理,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形成一批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让群众看到可喜变化、增强正向感受,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医疗机构重复医疗检查检验、违规收费问题(牵头科室:医务科、医保科、物价办,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
1.无依据扩大检查检验范围、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病人住院以完成各种医疗检查检验等问题。
2.将应该单独申请的不同检查检验项目组合检查检验,或分解检查检验项目、对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目录收取费用等问题。
3.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检验结果不予互认,或以“报告不清晰”为由,强制在本机构重新检查检验。
4.对同一诊疗项目、药品或耗材等多次计费、分解收费问题。
5.超出政府定价或医院公示的收费标准、突破政策允许的加价比例加价等超标准收费问题。
6.强制将非必要项目与必要项目捆绑收费等问题。
(二)医务人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牵头科室:监察室,责任科室:全院各科室)
1.医药器械等采购过程中的“蝇贪蚁腐”,如拿提成、回扣或者当“影子股东”、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问题。
2.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号源、床源、用药等医疗资源牟取私利,收受“红包”等问题。
3.诱导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或保健品、指定机构检测、介绍“黑救护车”等各类第三方服务,并通过收受回扣、提成等牟利的问题。
4.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对待患者冷漠敷衍、语言粗暴,而引发医患矛盾纠纷等问题。
5.医务人员通过网上开药提成、非法直播带货、开展网络营销等收取商业回扣的问题。
6.以举办会议、学术活动、论坛等名义索取赞助,或以会议、学术活动、论坛等为幌子,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企业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等行为。
7.其他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三)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牵头科室:医保科,责任科室:医务科、采购办、设备科、运营管理办公室及各临床科室)
1.医疗机构超编制设立床位。
2.医疗机构违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
3.公立医疗机构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将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
4.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伪造篡改检查检验报告、虚构诊疗服务项目、伪造编造医嘱或处方、串换项目等问题。
5.通过挂床住院、降低住院指征、伪造病历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牵头科室:总务科、医务科、信息科,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
1.医疗机构违规开具、倒卖、伪造《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医疗机构违规外包太平间。
3.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倒卖、泄露亡故患者信息。
4.医疗机构对殡葬从业人员进入医疗区域发放、张贴广告,“扫楼”等现象管理不到位。
5.医疗机构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
6.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向亡故患者家属推荐、诱导殡仪服务并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五)疫苗接种突出问题(牵头科室:公共卫生科;责任科室:妇产科)
1.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收受疫苗企业、供应商礼品、小额红包、宴请、旅游等“微腐败”问题。
2.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未索取本次运输、储存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疫苗依然接收。
3.接种单位疫苗报废、报损流程不规范,过期疫苗销毁处置不当,甚至故意使用过期疫苗。
4.无预防接种资质单位、未取得预防接种上岗证人员,违规开展疫苗接种工作。
5.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擅自对外提供预防接种信息,导致受种者隐私泄露。
6.接种单位张贴、播放、分发疫苗企业产品广告或变相协助企业进行产品宣传,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荐使用。
(六)中医药领域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突出问题(牵头科室:采购办、医务科、药学部;责任科室:各临床科室)
1.招采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医诊疗设备或开具中药处方收受回扣、红包,谋取私利的行为。
2.开具不合理中药大处方、违反指征使用不合理耗材或推荐特定药房购药获取提成的行为。
3.中医药从业人员以中医药学术会议、培训讲座为名,接受药企赞助或变相摊派费用,为产品推广提供平台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意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再抓两年部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形成医院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落实、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统筹协调,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后两年行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既要推动解决群众“揪心事”,又要从中深挖“风腐责”问题,更要办好群众“心头事”,让群众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中感受集中整治成效。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查摆问题台账,每季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查摆问题台账》并按照整改时限对查摆问题逐一销号;各牵头科室要围绕集中整治重点问题,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每季度开展督查检查并上报《监督检查记录表》;牵头科室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收集报送集中整治工作的成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难点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分析研判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
(三)强化问题排查。要结合医疗机构巡查、异常费用病例核查、病历点评等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注重在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专项彻查、民情民意追查中发现问题。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提升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四)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强力纠风治乱,开展好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推进由“整”到“治”、边“整”边“治”。对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要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加强制度建设,固化一批护民利民的长效机制,持续规范重点岗位权力运行。建立典型案例曝光制度,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持续推动医院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五)办好民生实事。要对标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把整治效能体现在净化医院生态、增强为民服务能力上。落实“群众主评”,主动问计问需于民,聚焦群众看病就医、落实惠民便民措施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一次挂号管三天”等便民惠民措施,不断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







